7月16日,沁阳市司法局西万司法所会同有关部门,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“恋爱”纠纷。经过数日艰难调解,终于将这起因同性相恋引发的“彩礼”纠纷圆满地画上了句号。
沁阳市某村村民小娟(女,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2021年在上海某厂打工时,认识了同事小惠(女,有男性倾向)。随后二人发展成了“恋爱”关系,并在厂外租房“同居”。
期间,小惠承担了二人的所有生活开销及小娟个人的一些花费。三年后(2024年3月),小娟不辞而别回到沁阳。小惠经过多方打听找到小娟家,询问原由。小娟提出要跟小惠分手,小惠要求小娟返还二人共同生活期间的借款及手机、戒指等“彩礼”。小娟拒绝返还,小惠就到小娟家闹,以自焚等为要挟,闹得满城风雨。小惠讨要“彩礼”无果,一纸诉状将小娟起诉到了西万法庭。鉴于此件案例特殊,法庭建议由法庭、司法所和村委会共同组成联合调解小组进行调解。
西万司法所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小娟、小惠的各自诉求,充分了解了纠纷的始末,分别采取了“背对背”、“面对面”的调解方法。小娟称两人同居期间小惠买的东西属于共同生活花费,至于小惠给自己的转账那是小惠对自己的赠予,两人并不存在借贷关系。小惠则对小娟的说法不予认可。调解陷入僵局。
几天后,调解员又把双方约来,跟她们讲解了《民法典》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,告知她们:“结婚应当男女双方自愿,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。”明确了结婚的主体必须是男女双方,所以,同性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但并不违法。
经过多次释法明理,二人的情绪从对立到缓解,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。调解员对小惠提交的200余份转账及聊天记录进行了核实、结算,小娟同意返还小惠手机、戒指及60000元借款。小惠表示认可。
调解员趁热打铁,让小娟当场履行。小娟在家人的帮助下将上述钱物一并返还给了小惠。小惠当天订购了回程车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