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如题,光头写的《密会》的后记,稍微说了了点《高达》创作中,所谓正统和商业等话题。对比下当时与现在也挺有意思,顺便作为《倒A》的引子。 翻译有误请指正,谢谢。
将来,这部小说可能会被说成TV版,电影版《机动战士高达》的原作,但这是错误的。
本书是在TV版过后20年的1997年,为了在角川书店的《mini文库》上出版而创作的作品。后因会再收录进《Sneaker文库》而进行了增补和修订,是为了使其更具小说特质的改编。


之所以能够写出如此类似玩笑的文章,是因为《高达》有着完全不同于之前作品的创作历史。
在电视时代里,作为TV动画演出家进入了这个行业的我,希望成为即使是从TV动画的原创企划中诞生的作品,也能够创作出小说的人。我之所以想拥有这样的作品,是因为我是传统的纸媒爱好者。
为此,我首先成为了专注于“机器人题材”原创故事创作的从业人员,并努力成为能够编写故事的演出家。
然而,诞生于电视的作品通常首先需要制作公司的存在,然后向赞助商明确版权归属。通过版权收入弥补节目制作费用的不足是很有必要的。随着版权的管理权由代理商和电视台共同拥有这一形式成为惯例,制作公司则逐渐转变成通过保留著作权来获得作品的基本权利,并共享部分版权。
这一切都是因为版权经营逐渐被普遍认知。
然而,随着这种形式成为常态,组织的权益开始优先于个体创作者,造成了即使是原作者也不过是节目制作团队中的一员这种认知。
在TV动画创立之初,这种现象可以被视为必要之恶,但对于现在的方式,我仍存有一些疑问。
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,我提炼了为回应玩具制造商的赞助而创作的TV内容,满怀热情地描绘独立的世界,最终诞生了由朝日Sonorama社出版的《机动战士高达》小说三部曲。

这部小说是在TV版和电影版制作期间完成的,但由于我的创作热情,其内容与TV版完全不同。
当初在写Sonorama版时,也因为是“机器人题材”的缘故,是以仅限一册的规定开始创作的,所以是一本完结的故事。毕竟,主角阿姆罗死去了。
尽管如此,由于《高达》的高人气,即使是Sonorama版,我也接连写了两本续作。但其内容上显得轻率,因此感到后悔。
即便如此,《高达》的人气并没有消失,Sonorama版也被收录进角川书店的《Sneaker文库》,并逐渐独立发展。

这种经历让我的内心,既羞愧,又欣喜。
然而,与此同时,《高达》的故事是以TV版的故事为准,这一认知被固化。这意味着,那些带有作家意识而创作的作品被否定了。
幸运的是,尽管TV版是得到了几位剧本作家的协助,但基本故事仍由我本人构思完成的,因此我也并未感到彻底的挫败感。
这也让我回忆起,虽然当时Sonorama版是独立的故事线,但我仍在书中写下了参与创作的编剧名字,以表达谢意。这是那个时代的特点,当时的制作公司认为,即使是写小说,既然起源于TV,就不能完全归我个人所有,作为协力者的编剧名字必须标出来。
随着时代的发展,《高达》系列作品逐渐脱离我的手,独自制作,显然作品的创作也逐步开始以制作公司为主导。
另一方面,当角川书店在推出mini文库时,向我提出是否能创作一部以《高达》为主题的外传小说时,我意识到没有一部基于TV版故事的文字或漫画作品。那是1996年的事情。
因此,我考虑是否能创作出TV版和电影版的初代《高达》小说,挑战通过描写阿姆罗与拉拉的密会,创作出一部可称为初代《高达》的浓缩版小说。便是这部小说。
因此,这不是一部外传,而是一部结构上更接近原作的作品,也因此我怀着它未来可能会被视为原作的想法完成。
这样的创作过程是制作公司或法人无法做到的。因此,虽然我想说著作权应归属于个人,但我并不认为可以按照以往那种传统的观点来对待版权问题。
通过《高达》的商业经验,我理解到由系统构建和维系的市场远比一个人力所能及的范围更广、更深,我可以想象到未来这种情况会更进一步。
尤其是与影像业务相关的创作活动及其延伸,需要以系统化的方式进行。因此,我认为未来有必要构建一种更精巧的新型企业形态,使系统与个人创作者之间形成有机的关系。
这种方式与过去娱乐行业的商业模式不同,与其相关的无论是职员还是艺术家,都需要对此有清晰的认知。
我相信,这些教训将成为面向未来的重要关键点,因此对我来说,《高达》的经历是一段非常宝贵的体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