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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国杀夜谈:使用流程(上)

2022年11月15日 12:20--浏览 · --点赞 · --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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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次写基本概念,写周处专栏的时候引申的。这一次则是从新服修改的辛毗那里引申。

前言

本文将以规则集为基础,用平实易懂的语言解读使用一张牌会涉及的时机

为了方便阅读,本文不会将使用所有牌的流程像规则集那样整合到一个使用体系中(并不是当代爱因斯坦,不搞大一统理论)

整合起来虽然准确,但不方便查阅。有时候我只想知道延时锦囊使用,但是穿插了一大堆增减目标什么的,看着也很烦。


目录

零、先导片(本期)

一、装备牌的使用(本期)

二、延时锦囊的使用

三、基本牌的使用(除【闪】外)

四、普通锦囊牌的使用(除【无懈可击】外)

五、【闪】【无懈可击】的使用

六、彩蛋(可能有可能没有)


第零部分、先导片

何为使用一张牌

★使用一张牌,即发挥一张牌描述的效果。

★使用结算过程中,结算的其实是一张虚拟牌,只不过虚拟牌往往会有对应的实体牌。

☆若虚拟牌信息与对应的实体牌信息不同,则称为“转化”。

☆若只有虚拟牌而没有实体牌,则技能描述中称为“视为使用”。

★使用流程中,实体牌(若有)会置入处理区。

☆这些实体牌可能会因为技能的影响而中途离开处理区,但是这并不会影响虚拟牌的结算。

★使用结算结束前,若实体牌还在处理区,则将之置入弃牌堆。


何为需要使用牌

需要使用牌的原因

1.出牌阶段,你可以使用牌。(此处“出牌阶段”仅指出牌阶段内的空闲时间点)

☆用来使用牌的阶段,所以才叫出牌阶段。在这个阶段,你可以比较自由地主动使用牌。

2.除上述时机外,使用牌都需要被动触发某个条件。例如武将技能要求或者卡牌效果要求。

☆例如:图南可以让其他角色在回合外使用牌;使用锦囊牌之后可以让其他角色使用【无懈可击】等。

使用合法性

★在合适的时机,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个合法性,才能合法使用牌。

1.规则合法性:一名角色的判定区里,同一牌名的牌至多各存在一张。

2.距离合法性:杀、顺手牵羊、兵粮寸断。

3.目标合法性:空城、帷幕、同疾。

★某些技能可能会无视其中的若干合法性,那就以技能为准。毕竟技能>规则。

●不能使用牌

满足最上面需要使用牌的条件,但是无法使用牌。主要原因除了不满足三大合法性检测,还有次数限制。

次数限制只有两个:出牌阶段限一次的【杀】和每回合限一次的加伤【酒】。

★实战中的不能使用牌的技能可以简单分为以下几个大类:

1.不能使用某类别的牌:如授符(张陵)、内伐(袁谭袁尚)。

2.不能使用某区域的牌:如雄乱(张绣)、义绝(关羽)。

3.不能使用某颜色的牌(某花色/点数/牌名的牌):如司敌(曹真)、婉嫕(杨芷)、将驰(曹彰)。

★鸡肋(杨修)则同时符合1和2。潜袭(马岱)则同时符合2和3。结果是取交集。

止息这种使用X张牌后不能再使用牌,是自成体系的。也可以勉强并入“不能使用某区域的牌”中。


何为使用事件

★大体的时间顺序如下:箭头表示时间顺序,括号表示包含关系

需要使用事件→预使用流程→使用流程(使用预结算→使用结算)


第一部分:使用一张装备牌

使用装备牌,不存在“转化”和“视为使用”。一定会有一张实体牌,并且牌名和虚拟牌相同,并且一定是目标数为1。

★因为比较简单,所以放在最前面说。

●使用装备牌的“当需要使用牌时”

1.出牌阶段,你手牌里有实体的装备牌。

2.当满足技能要求时。


●开始预使用流程

声明使用的牌名

☆即声明即将使用的牌,例如使用一张【八卦阵】,则声明“八卦阵”。

选择此牌的目标

☆普通的装备牌目标就是自己,逐鹿包的赠物目标是其他角色。

选择对应的实体牌

此时虚拟牌与实体牌建立联系

☆例如选择手牌中的一张【八卦阵】实体牌。

☆现在出了很多从牌堆里使用装备牌的技能,那么这一步就是选择牌堆里符合技能要求的一张牌。

☆此时要根据实体牌的信息确定虚拟牌的点数花色牌名等基本信息。

至此预使用流程结束


●开始使用流程

☆注:从此时开始,可称“使用者使用过此牌”(例如会不会影响克己发动)。

☆线上操作相当于主动使用牌的时候点一下确定。

将实体牌置入处理区

☆使用装备牌都是有实体牌的。

由于牌所在区域发生变化,需要暂时中断使用流程,插入一个移动事件。

移动事件简单分为三个时机。

◆确定移动的牌:即该装备牌,例如【八卦阵】。此时也要确定牌移动的路径。

◆移动前:此时牌处在原区域,现在这个前提下就是手牌区(使用牌堆里的装备牌那原区域就是牌堆。)

★执行移动操作,牌的位置发生改变。

◆移动后:此时牌处在新区域,现在这个前提下就是处理区。

☆注:常见的“失去牌”“得到牌”的描述,时机都在移动后。

☆由于牌从手牌区移至处理区,满足“一名角色失去牌”的定义,所以可以发动连营、屯田、守成等技能。

至此移动结束,继续被中断的使用流程。

●开始使用预结算。有以下7个时机。

☆注:预结算期间,实体牌位于处理区

声明使用牌后:对应上面声明使用的牌名,这个时机对于装备牌来说没什么作用。

选择目标后:对应上面选择此牌的目标。选择目标是牌离手之前选好的,点确定,牌进处理区,所以现在是“选择目标后”。

☆这个时机主要用来增减目标(巧说、内伐、短兵等),对于装备牌来说没什么作用。

牌被使用时:技能描述一般是“一名角色使用XX牌时”,“XX牌”可以是具体的牌名,也可以是一类牌,例如“红色牌”“锦囊牌”“点数为K的【杀】”等。

☆使用装备牌,这个时机会触发蒺藜、兴棹、擢升、OL影兵、蔡邕本人使用黑桃牌的辟撰等。

☆OL智斗三国模式,使用装备牌时可以使用【炸弹】。

指定目标时

成为目标时

☆指定目标时和成为目标时作用都是改变目标,现有体系下和装备牌没什么关系。

★此时视为使用者对所有目标角色使用过此牌。例如会影响窃听和屯江的判断。

指定目标后:此时已经确定牌的最终目标,从使用者视角看是指定。装备牌只有一个目标,所以比较简单。

☆和使用装备牌相关的此时机技能:联翩、佐定。

成为目标后:此时已经确定牌的最终目标,从目标角色视角看是成为。

☆和使用装备牌相关的此时机技能基本上没有,对自己使用装备牌的话都放在“指定目标后”。对其他角色使用装备牌倒是有可能触发荐降。

由于此牌为装备牌,故则下一步是将处理区里的此牌置入目标角色的装备区内。同时将其装备区内原有的牌(若有)置入弃牌堆。

同上,插入一个移动事件。根据对应装备栏是否有牌可分为两类讨论。

●对应装备栏没有牌

◆确定移动的牌:确定为处理区里的此牌,同时确定路径处理区→装备区

◆移动前:此牌处于处理区

◆移动后:此牌进入装备区

●对应装备栏有牌

◆确定移动的牌:两张牌同时移动,牌A为处理区里的此牌,牌B为装备区里的原牌。同时确定路径A处理区→装备区,B装备区→弃牌堆。

◆移动前:A在处理区,B在装备区

◆移动后:A在装备区,B在弃牌堆

☆移动后,可以发动旋风、枭姬、屯田等技能。但是原装备(B)进入弃牌堆属于“置入弃牌堆”,不属于弃置,所以不能发动明哲。

☆两张牌同时移动,不分先后。就和摸牌阶段从牌堆摸两张牌一样,两张牌同时改变区域。

至此使用预结算结束。

由于是使用装备牌,所以此牌的使用流程也结束。

此时虚拟牌与实体牌联系解除。

●题外话1:使用装备牌最开始没有“使用结算结束后”

★“使用结算”指牌按照牌面描述产生作用的相关流程。基本牌和普通锦囊牌有“使用结算”(见下期),延时锦囊牌在判定阶段判定后产生作用属于“特殊的使用结算”(见下下期),而装备牌并没有“使用结算”。

★那么许攸的恃才就属于技能优先于规则的设定,简称无敌的本意流。

★所以十周年的许攸时机就做成了“指定目标后”,而移动版(手杀)因为使用装备牌不经过处理区,导致没有“指定目标后”。为了满足设计师本意,只能把恃才装备牌的时机放在使用流程结束后。

☆技能描述一般用“使用XX牌后”。

☆OL最开始就是抄的十周年代码,今年才将时机后移。

★但是现在使用装备牌也有这个时机了。相关技能也很多。

●题外话2:关于移动版(手杀),在此处与OL和十周年服的差异。

★其实最开始,OL使用装备牌也是不经过处理区的,钟繇刚上线的时候使用装备牌根本没有佐定时机。在大约17-18年左右,某次更新之后才是现在这样(也没有公告)。之后十周年开服也沿用了这一设定。

★移动版主要就是涉及王元姬的技能,现在结算是使用手牌中的装备牌不算失去牌。和OL曹纯使用手牌中的装备不减缮甲数一样。

★也不知道是整个体系回归本心,还是只挑出几个特例加了补丁。

下期预告:延时锦囊牌的使用

随便看看,有错很正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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